2017年12月1日,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接警称,311国道自西向东沈庄矿路口,80多岁的赵老太太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脑出血、腿骨折,伤势严重,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由于老太太年事已高,说不清事故的经过和肇事司机的特征,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勘查现场,对事发路段进行调查走访后,细心的民警通过一处监控,发现一辆电动车十分可疑。经过民警耐心的走访调查,发现电动车驾驶员后座载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民警看到了希望,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该校服属于当地的一个初中校服,视频中穿校服的小女孩正是该学校的学生,民警立即调查,发现肇事者驾驶员正是该名学生的母亲葛某某。
12月13日,民警将葛某某传唤至中队,经过询问,葛某某承认了其驾驶电动车撞倒赵某某并逃逸的事实,葛某某因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行政拘留15日。葛某某惭愧地表示不该在女儿面前撞了人还逃逸,给孩子做了错误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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