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濉溪县政府召开濉溪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表彰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濉溪县公安局被授予“濉溪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局人事训练科科长徐智莉被授予“濉溪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称号。
自《濉溪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积极构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用心守护儿童安全成长,使濉溪县妇女儿童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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