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应淮北市烈山镇洪庄村书记闫某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组织施工恶势力杨庄派出所不作为
- 来信日期:2017-12-05 处理状态:完成
2017年11月21日中午,我单位在烈山区红庄村小区南500米处老濉河治理施工,洪庄村书记闫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组织施工,意图收取保护费,被拒绝后,其亲自动手打人并指使手下殴打施工人员致当场两名受伤,之前多次有社会不正经人员组织施工,以收取修路钱为由组织施工,后来知道是闫书记指。打人后我们立即报警,杨庄派出所畏惧其恶名,至今不敢处理,因为我们报警随后更指使人将我们工地停工多日,又将我们施工必经之路拦上,组织我们施工,恳请上级领导打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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