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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公安局通告

发布时间?011-11-25   新闻来源:  点击?

为有效消除社会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正在紧张开展追捕在逃犯罪人员“清网行动”,目前已取得显著战果?/span>

2011?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9?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21?/span>,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通告,规定在逃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2?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此,公安机关敦促一切刑事犯罪在逃人员,务必认清形势,把握时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逃犯罪人员亲属也要申明大义,主动做好规劝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pan>

同时,敬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在逃人员线索和有关信息,举报的线索有价值并经工作抓捕的,按照在逃犯罪人员的级别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到10万元不等,公安机关将为其严格保密?/span>

 

?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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