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市市容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残联五部门联合对我市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通告如下?/span> 一、三轮机动车禁止在城区行驶,禁驶区域为:东岗楼立交桥以西(相山城区铁路北)、南湖路以西、电厂西山隧道、濉溪路(含)以东、人民路(含)以北、相山以南?/span> 二、两、三轮摩托车严禁从事载客营运活动,上路行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span> 三、严禁驾驶拼装、改装及报废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span> 四、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仅作代步工具,只准搭乘一名监护人。上路行驶必须携带《残疾人证书》,非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span> 五、市民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注交通安全,珍惜生命,倡导文明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两、三轮摩托车?/span>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五部门联合执法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span> 2012?/span>4?/span>18?/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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