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口在我市拟居住6个月以上,年?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可以依照本暂行规定申领淮北市居住证?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 一、申领流?/span>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派出所民警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录入《安徽省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系统》,打印出《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将领取凭证联交给申请人,同时提取《淮北市公安局申请居住证呈批表》报所领导审核?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2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县局?/span> (三)分县局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签发、制证工作,并发放至派出所?/span> (四)申请人本人在预约时间内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读卡验证、办理领证手续?/span> 二、办理时?/span>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派出所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领人所需的补充材料?/span> 三、申报材?/span> (一)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内页复印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span>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处所证明材料?/span> 1.购买房屋的需提供产权证或者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租赁房屋的需提供在公安机关办理租房登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3.单位集体宿舍需提供单位证明?/span>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商、务工等证明材料?/span> 1.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经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备案?/span> 2.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span> 3.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提供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4.本人符合在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落户证明材料?/span> (四)育龄妇女还应当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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