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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划定秸秆禁烧?/h1>

发布时间?013-06-04   新闻来源:  点击?

近日,我市各地小麦陆续开镰,查禁焚烧秸秆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今年,市政府成立了4个督查组,将在午收期间深入田间地头,督查各地禁烧秸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

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区域性秸秆禁烧城市,夏季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实行区域禁烧。区域禁烧的范围为:城市(包括县城)周围5公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以及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span>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我市将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span>

据悉,在禁烧期间、禁烧区域内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我市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将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及所辖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彰?/span>

 
责任编辑?2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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